【本報訊】中環一間找換店找來中年婦人用手推車尼龍袋運載數百萬元巨款往返中港兩地,以為掩人耳目,但早遭匪徒識破,老中青三代男子組成七人幫,輪流跟蹤婦人,掌握運款時間表及路線後,終找到時機下手。惟「黃雀在後」,警方早已監視匪幫,待他們犯案時一網成擒。七名年齡由二十二歲至六十七歲的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搶劫罪,昨於區院被判監三十二至三十六個月不等。

涉款逾600萬 官:必須嚴懲

法官判刑指,雖然各被告均聲稱並非主謀,只為酬勞受招攬犯案,但明顯他們都有參與策劃及執行這個「精心劫款大計」,罪責相同。他們雖無持械,只涉及推推拉拉的輕微武力,但他們有特定目標且牽涉逾六百萬元巨款,故必須嚴懲。

被告依次是李維熊(二十七歲)、戴天浩(二十二歲)、元亦行(六十三歲)、顏志斌(二十七歲)、馮海杰(六十七歲)、伍志東(二十二歲)及陳杰章(五十九歲),承認在前年九月二十三日在港與男子許奕輝串謀搶劫。案情指四十九歲女事主在當日早上,攜逾六百四十萬元巨款從羅湖乘港鐵至中環,數名被告尾隨,其中二人出手搶劫,遭埋伏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DCCC 1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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