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醫療事故層出不窮。醫院管理局最新一期《風險通報》披露,有外科醫生為病人做面部手術時,用作止血的電燒刀疑太接近供氧的鼻導管,搶火產生火花,病人鼻子附近無辜被二級燒傷。此外,醫生術後在病人體內遺留醫療物料事故持續,去年第三季共有五宗呈報,當中三宗是醫護人員雖做足核查點數,但因零件破損,遺留碎片在病人體內也不知,最長達六年始發現。

5宗遺留醫療物料在體內個案

《風險通報》公布去年第三季公立醫院發生的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及重要風險事件。其中一項重要風險事件最離奇,外科醫生為病人做面部手術,病人需麻醉,被鎮靜程度比全身麻醉輕,期間透過鼻喉管為病人輸氧輔助呼吸。外科醫生在手術位置消毒,之後利用電燒刀在病人鼻孔附近止血,豈料產生火花,病人鼻孔附近造成二級燒傷,面積達六厘米乘四厘米,醫生雙手表皮亦燒傷。醫管局調查發現,醫生使用電燒刀時,太接近鼻孔,附近範圍充斥氧氣,於是出現搶火。當局建議訂定使用電燒刀指引,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私人執業外科專科醫生林哲玄稱,醫生用電燒刀接觸病人身體時會產生高溫,達到止血、切割的效果。若醫生落刀附近有氧氣必會助燃,產生搶火效果,導致病人及醫生燒傷。他說,這是醫學界已知的風險。醫生使用電燒刀時,需與供氧設備有合理的距離。若是進行面部手術,供氧設備「唔好開咁勁」,或使用其他儀器止血,避免意外發生。

4cm引流管遺留六年

此外,去年第三季呈報八宗醫療風險警示事件,五宗屬於醫護人員遺留醫療物料在病人體內,較前一季多兩宗。最離譜是一名患脊椎狹窄病人在○九年接受手術,醫生為病人植入三支引流管,其中兩支在術後首天取出,餘下一支在術後第四天取出。病人術後第七天出院,之後在專科門診定期覆診,期間並無發現異樣。直至病人去年需接受另一次脊椎手術,手術期間竟發現一截已折斷、長四厘米的引流管,相信是上次手術時殘留在病人體內。

醫管局調查發現,折斷的引流管殘留的位置隱蔽,當年X光檢查未能發現。當局建議醫生使用引流管前,需量度引流管的長度,紀錄在案,以便之後翻查,事前亦要確保引流管是否完整。

私人執業外科專科醫生傅錦峰表示,此類事故「一宗也嫌多」,當局最好使用一次性儀器,避免金屬疲勞導致儀器破損,醫護人員使用前後要確保儀器完整。他以引流管為例,醫生要留心取出的導管切口是否平頭齊整,若然有破損必能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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