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話,香港公務員係天下間最筍嘅工,真係冇講錯。在職期間固然可以偷雞蛇王,甚至上下其手搵公帑着數,退休後就算東窗事發,亦一樣可以甩身,問你服未。

冇錯,講緊嘅咪就係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囉。佢一二年重返官場擔任問責局長,被踢爆與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二十多年前互租單位,涉嫌詐騙五十七萬元租金津貼,事件唔止令佢上任十二日即被迫辭職,成為香港史上「最短命」局長,兩人更被告上法庭,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分別被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兩人不服上訴,上訴庭維持原判,直到尋日至獲終審法院裁定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麥齊光話,事件雨過天青,終可將纏繞三年多嘅官司放下喎。

即係咁,隨着終院一錘定音,呢宗轟動全港嘅騙津案亦告一段落,但爭議係咪就此結束呢?當然唔係喇。正如有人質疑,公務員互租單位嘅做法唔正當,法庭裁定兩人無罪,為社會帶來負面影響。所以話,公道自在人心,終審嘅判決顯然無法堵住悠悠眾口。

始終都係嗰句,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公務員涉嫌以互租單位申請租津係昔日官場普遍現象,而麥齊光被翻舊帳擺明亦係政治鬥爭嘅犧牲品,不過咁喎,無論係乜嘢原因,咁嘅做法已引起極大爭議,亦有「搵納稅人笨」嘅嫌疑。好簡單,原訟庭同上訴庭都裁定麥齊光二人有罪,證明連法律界都存在嚴重分歧,今次案件雖然畫上句號,但有關爭議絕對唔會就此消失。

最令人擔心嘅係,現時公務員系統裏面仲有冇類似情況呢?你知喇,公務員騙取公帑嘅個案層出不窮,加上港府監管粗疏,呃租津已經成為最常見嘅官場醜聞。港府如果唔睇緊啲,堵塞漏洞,隨時又爆出更多醜聞嘅咋。

講開又講,近年終審法院嘅不少判決都引起極大爭議,甚至導致難以預計嘅社會後果。好似至今困擾香港社會嘅「雙非」問題,以及愈演愈烈嘅中港矛盾,歸根究柢咪就係源於當年終審法院對莊豐源案嘅判決囉。終院今次判決對當事人係「雨過天青」,對香港法治就未必嘞。

正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公務員應該有公務員嘅守則,唔可以行差踏錯,更加唔可以「法不責眾」為理由放生,否則,港府冇規冇矩,又點可能令市民信服呢?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