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東銘源發展」 股東申削股本分錢
【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生前為開發內地南沙的生意,成立「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並把股份分給他的子女和好友。該公司多名股東認為公司持有過多現金,兩年前議決削減該公司的股本,由三十一億元減至十九億五千萬元,並把所得的十一億五千萬元分給二十五名股東。但股東之間未能達成共識,該公司昨向高院陳詞,要排期審理有關申請;法官則質疑今次削減該公司的股本,可能損害霍英東基金會的利益。案件今日繼續。
長房女霍麗娜反對申請
按申請人「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該公司)的協議,股東在霍老逝世後的首十年,不可出售、轉讓、處理、抵押或以任何方式處理該公司的股份,若有股東在禁售期去世,其股份會撥入霍英東基金會。該公司律師指,公司的現金和銀行帳戶結餘多達二十億元,負債僅三百萬元,削減股本不會令債權人失去保障。不過股東之一、霍英東長房女兒霍麗娜反對此項申請,其代表律師指,股東在議決削減股本時,該公司的累計損失達七億元,故實際股本並非三十一億元,該議決因此無效。此外,利息是該公司最大收入,其他收入根本不足以支持該公司繼續營運,也令債權人失去保障。
案件編號:HCMP 239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