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因逼同校師弟口交而被判入教導所的二十歲男文員,於前年十月在網上結識一名十五歲男生後,迅即發展成為情侶並約會,先後在西鐵站男廁廁格和屋邨商場殘廁見面時互摸下體,而男文員更曾在殘廁內要求男生吻他下體,男生當時亦用嘴輕輕「掂咗幾秒」。及後男生遭老師發現其手機內有曖昧短訊,查問下揭發事件,男文員事後被控非禮及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詹偉倫

裁判官昨裁決男事主在網上從沒表示是學生,與被告詹偉倫見面亦非穿校服,且事主庭上供稱不肯定有否把自己不足十六歲的事告知被告,有疑點下,宣判被告兩罪不成立,無罪獲釋。

案件編號:FLCC 9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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