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訊歷時三年半,麥齊光、曾景文終極上訴得直,可謂鬆一口氣,曾景文更有望享其巨額退休金及長俸。按照曾景文於前年底年屆六十歲退休年齡計算,可享約六百五十萬元退休金,以及每月申領約三萬八千元長俸。有公務員工會稱,曾當初被定罪時尚未退休,仍有機會升遷,因此他可藉公務員內部機制,追討相關損失。

麥已領千萬退休金

曾景文生於五四年底,八一年加入政府工作,被控前屬首長級第二級(D2)官員,月薪約十三萬元。一三年他與麥齊光被裁定串謀詐騙等共六罪罪成,當時外界擔心曾的退休金及長俸等福利隨時「凍過水」,如今獲撤控,應有的退休金及長俸有望「翻生」。至於麥齊光早於被定罪前即一○年退休時,已領取約千萬元退休金,每月申領近六萬元長俸。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雖然法庭撤銷曾景文控罪,但最終能否享其退休金及長俸,仍取決於判詞。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根據相關退休金條例,若退休公務員被判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Ⅱ部所訂的任何刑事罪行或《刑事罪行條例》第二條所訂的叛逆罪,或任何經行政長官核證為已對香港造成嚴重損害,或可能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的刑事罪行,當局可按例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其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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