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輕型貨車男司機發現前女友擅取其信用卡簽帳及提款共四萬多元後,卻報警訛稱其信用卡遭不知名人士盜用,警方調查後揭發他虛報將他拘捕,事件中令三名警員浪費共十二小時去調查。涉案二十六歲被告李永昌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浪費警力罪,昨被判社會服務令六十小時。

被告李永昌

辯方早前求情指,月入二萬五千元的被告,因一時愚蠢才向警方虛報。控方昨表示,警方仍未能聯絡上被告前女友,而被告正被信用卡公司追討本金連利息逾六萬元。裁判官考慮被告初犯、認罪及向警方賠償,故判予社服令。

案件編號:TMCC 29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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