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五歲男子涉嫌招攬債台高築的男倉務員,以對方名義租用元朗單位做製毒工場,他並涉嫌教對方把未加工的可卡因毒品,由「生嘢煮成熟嘢」販賣,因而被控串謀製毒和串謀販毒共兩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指,涉案倉務員因擔心家人安全,在兩人同被捕時,一度獨攬罪名,惟早前倉務員在高院承認販毒罪後,願意擔任污點證人頂證本案被告。

控方昨在開案詞指,被告林偉拳(二十五歲)和涉案倉務員鄧浩強於一四年四月十一日,離開涉案的元朗單位時被警員截查,警員在鄧的身上搜出兩包毒品,再帶兩人回該單位搜查,再搜出一些毒品和製毒用具,相信該單位是製毒工場。鄧當時向警聲稱是他一人所為,「唔關阿拳(被告)事」,被告也說自己不知情。警方當日檢獲共六百多克可卡因。

被告教加工可卡因

控方續指,鄧早於一三年十月認識被告,鄧當時因欠賭債三十萬元,被告遂招攬鄧替他辦事,鄧先租用涉案單位,租金則由被告支付。之後被告在該單位教鄧如何將可卡因加工,他叫鄧煲水將可卡因由「生嘢煮成熟嘢」,並指每煮一條(一公斤毒品)會有一萬二千元報酬。他們事發期間製毒至凌晨,待毒品風乾後,於翌日分成二十四克做一包,然後二人往出貨被捕。鄧被捕時向警員聲稱曾與被告製毒十多次,鄧先後收取了十幾萬元報酬。

案件編號:HCCC 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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