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曾經有管理公司因人為疏忽,被住戶循民事途徑索償,不過,假如住宅大廈本身存在着非人為的保安漏洞,住戶遇竊蒙受損失後卻未必能索償。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如大廈本身存在非人為保安漏洞,遇竊市民未必能索償。(資料圖片)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竊匪假如從保安漏洞成功入屋爆竊偷走財物,戶主可以向政府、管理公司或發展商循民事途徑追討損失,從而獲得賠償,不過「會比較難」。

管理公司誠然有責任保障居民的財物安全,假如察覺保安漏洞而未有加強保安措施,顯然是人為疏忽,居民若然因此有財物失竊,自然可以追究;又如木梯等可以隨意移走的物品,如果有人「無手尾」亂擺,被歹徒乘機利用,實屬人為過錯,住戶亦可追討。

勿只依賴管理公司

陸又指出,建築物落成後,附近環境會有所轉變,或因此造成難以察覺及預料的保安漏洞,這並非全然是人為錯失所引致,故很難以此為由追討損失。但管理公司亦應重新視察屋苑的環境,加強保安措施,例如加派人手巡邏、在牆壁頂部增設防盜網、碎玻璃等。居民亦有責任防盜,不能只依賴管理公司。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