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超支逾百億的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自上屆曾蔭權政府二○○九年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以來,一直以四十八分鐘由西九龍總站到達廣州為賣點。惟該說法日前遭揭發原來是指「直達」行車時間,不計中途停站,料高鐵日後通車後,難以四十八分鐘內完成車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回應時指出,四十八分鐘行車時間是上屆政府在高鐵項目立項時提出,並未計算中途停站時間,目的是比較現有直通車車速。至於高鐵通車後,直達班次等營運安排,張稱需視乎市場需求與內地商討。

上屆曾蔭權政府二○○九年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標榜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建成後,從香港往廣州車程會由目前約一百分鐘縮短至四十八分鐘,但早前通車的高鐵深圳福田站,前往廣州南站已需五十分鐘。

一地兩檢底線須符基本法

張炳良昨早出席活動時表示,有關說法未計算中途停站時間,用來比較直通車車速,當時立法會文獻亦曾提及四十八分鐘屬直達時間。他認為用直達時間表達,比用全程行車時間較為恰當,「如果我們要計算行車速度,一定要有一個點才計算得到,若中途有停站便不是合理的比較。」

張又解釋,由於當時評估前往廣東一帶的人比較多,故以廣東一帶作終點站計算通車時間。惟他強調高鐵目的地不止珠三角,期望最終可接駁至內地高鐵網各大地市,發揮高鐵最大效用。至於通車後有多少班次直達,抑或中途停站,張相信屆時需視乎乘客及市場需求再商討,「市民若在西九龍總站乘搭高鐵,他們一定是希望中途不停站,是直達的,這是高鐵優勢。」

對於高鐵一地兩檢問題,張炳良重申當局一直與內地相關部委商討,並以符合《基本法》規定,及不違反一國兩制原則作底線,討論具體操作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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