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於今年九月二十九日否決物色委員會推薦陳文敏出任副校長,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昨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校委會的議決。馮另要求法庭宣告該議決在程序上不恰當,李則要求法庭下令校委會公開交代議決的原因。馮認為自己今次有充分理據,否認濫用司法程序。

馮敬恩(右)和李峰琦(左)昨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質疑校委會議決,又要求公布議決原因。

馮敬恩質疑委員指控

馮以校委會本科生代表委員身份入稟,馮質疑校委會委員對陳的指控失實,如指控陳沒有博士學位,但校方招聘時並無要求副校長要有博士學歷。馮又指校委會考慮了完全不相關的因素,如陳沒有慰問跌倒的校委盧寵茂。馮又不滿校委會議決時無詢問陳對於各項指控的回應。

李則以港大社會科學(政治及法律)學系本科生身份入稟,李認為校委會有責任交代議決的原因,但由於馮出席過校委會會議,馮不宜要求校委會交代,故由李提出該要求。

案件編號:HCAL262 & 2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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