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健身公司以不良營銷手法強迫顧客購買服務愈趨猖獗,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透露,過去一年接獲九宗來自同一連鎖健身中心的求助個案,涉款由七千至三十萬元不等,其中一宗涉輕度智障人士個案,更懷疑有健身中心職員與財務中介公司合謀,教唆受害人借貸三十萬元購買服務。鄧促請港府為預繳式消費設立七天冷靜期,保障消費者權益。

王先生(左)被健身教練不斷推銷勸誘成功,以申請信用卡及以銀行透支支付了二十一萬元服務費。旁為其家屬。

財務公司上門追債

二十餘歲屬輕度智障及患精神病的王先生(化名)是其中一名受害人,他月入僅一萬元卻被誘使借貸,購買逾三十萬元健身服務。王先生的家人指,他在一三年五月途經旺角時,被健身中心職員游說留下聯絡資料,職員其後不斷致電促他到中心試玩,到埗後教練便推銷服務。王先生雖表示無能力付費,但教練不讓他離去,竟帶他到銀行申請信用卡及申請銀行透支支付合約費。其後一年間,健身中心職員分別以教練離職須重簽新約、不買堂就違約等理由,嚇他簽下二十份合約,其中十份已知合約涉款二十一萬元。

王先生幾經辛苦償還了十多萬元,但仍欠債九萬三千元。今年九月有聲稱認識健身中心職員的財務中介公司致電他,安排他向兩間財務公司及兩間銀行借貸近三十萬元,當中約十萬元用作還債,餘下二十萬元卻被中介公司以託管為由扣起,並發單要求支付十七萬元服務費。王先生的家人直至財務公司上門追債始知悉事件,因尚有十份合約未知涉款金額,擔心債務更多,先後在十一月及上周五報警,並向消委會及海關求助。

女生逼過數萬八元

另一名受害人為十八歲女學生陳小姐(化名),今年十一月途經旺角時被該連鎖健身中心職員帶到中心試玩,職員以查看其年齡為由要求出示身份證,並隨即扣起其身份證逼其簽約。經三小時游說後,事主被迫簽下一千四百元服務合約,以提款卡轉帳時,職員多次以其輸入密碼不對,要求重新輸入,結果重複過數達一萬八千元,她雖即時抗議,但職員指公司不設退款,更威逼她再簽二千四百元合約。當晚,她聯同親友再到健身中心交涉,職員建議其親友購買六千元的服務合約,換取萬二元退款,親友無奈同意,但卻遲遲未獲安排退款。

該連鎖健身中心就事件回應,強調毫不知情,上周初接獲有關王先生投訴後已積極作內部調查,並向事主及其家屬承諾會盡快處理。至於另一名女學生的投訴,已與事主達共識並簽署和解協議。消委會今年首十一個月接獲五百一十九宗有關健身業的投訴,當中近三百九十宗投訴涉銷售手法,超過去年全年同類宗數。海關回覆指,今年首十一個月共開立四宗涉違反「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條文的調查個案,當中涉及銷售健身會籍。

鄧家彪指,有關個案涉有組織及高壓式詐騙,集中以缺乏社會經驗的年輕人為對象,且懂得避免留下證據,令事主難以舉證,冀政府考慮就預繳式消費設冷靜期,讓消費者在不情願情況下簽約後,可取消合約退回款項,杜絕不良營銷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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