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大大小小災難不絕如縷,有人總結得好,領導平時不過問,等到出事後才慰問,不亦晚乎!今次深圳特大滑坡事故,也遵循着這一規律。短短幾年間,建築泥頭堆到幾十層樓高,沒人過問;紙糊樓房大剌剌放在那裏,也沒有人過問,等到弄出大事來,例牌又是領導指揮救災,慰問傷員,又是「一絲機會,萬分努力」的老調子。

近年不少人開口埋口香港要向深圳學習,學習沒問題,但先要搞清哪些值得借鏡,哪些是反面教材。深圳對人才的開放包容,作為一座新興城市,沒甚麼包袱,故可以對外宣傳「來了,就是深圳人」,海納百川,吸引全國精英,成績有目共睹,但說到城市管理,始終還是英國人留下來的家當管用。很簡單,一座垃圾山還沒堆成大山時,區議員已經帶領民眾抗議示威,再鬧大一點,立法會內自有人代為擲物拉布,而各大傳媒亦會連篇累牘,鳴鼓攻之,根本不可能繼續惡化,以致最終釀成悲劇。

這就是言論自由下,輿論監督發達,公民社會蓬勃成長的好處。是的,事無大小吵吵鬧鬧,的確令人不耐煩,甚至有時令人羨慕起威權管治令行禁止的「高效率」,但想深一層,一個社會容得下雜音,縱使不是凸顯言論自由的優勢,至少也當視為「必要的惡」。輿論監督與公民社會這兩樣寶貝一日不丟,香港還能在全國城市中鶴立雞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