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年區議會灣仔樂活選區選舉落敗的參選人蕭思江,入稟高院控告在該選區當選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謝於選舉期間涉嫌違規及在投票日誹謗蕭,蕭要求高院下令謝向他道歉和賠償損失。

謝偉俊

入稟狀指,原告蕭思江在競選期間發現被告謝偉俊涉嫌違規擺放宣傳旗幟和橫額;投票日前夕,蕭與其助選人員拍下謝涉嫌違規宣傳的照片,並向警方和選舉事務處投訴;投票日上午,蕭再拍下謝涉嫌違規宣傳的照片和向當局投訴,蕭又手持寫有「謝偉俊違例豎廣告旗 已報警」的紙牌和提醒途人。

入稟狀續指,謝偉俊於投票日下午衝向蕭,在另一參選人麥國風的助選人員面前對蕭說:「蕭思江我警告你,你唔好再喺度抹黑我,我有地政署批准嘅!」蕭反駁說:「你攞出來我馬上收聲。」謝未有理會及說可能會向蕭提出民事訴訟,蕭說會等謝告他。

蕭現指稱,樂活選區選舉主任於本月十五日通知蕭的助選人員,指謝上述在投票日前夕和當日的宣傳屬未經批准,並已向謝發出警告。蕭認為謝在投票日的說話是誹謗他,遂入稟向謝索償。案件編號:HCA 30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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