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醞釀,社會企業這個詞語已經耳熟能詳,隨着愈來愈多慈善團體、傳統企業,以及小型企業營運社會企業,社企近年在本港遍地開花。一些年輕同學可能並未接觸過社會企業,本欄目這周便為大家介紹通識科單元二:今日香港的概念詞——社會企業。

顧問老師:通識研究協會 主席馬震寧

社會企業發軔於英國,從事的是公益性事業,此概念於內地通常稱「福利企業」。深入地說,社會企業是一門生意,宗旨是要達致特定的社會目的。例如,提供社會所需的各種服務(青年、長者支援服務、健康食品等)、為有需要或弱勢社群創造就業和培訓機會、保護環境、運用所得利潤資助轄下的其他社會服務等。社會企業也可以以多方共同合作的形式進行,社企所得利潤主要用於再投資本身業務,以達致社會公義,而非賺取最高利潤以分派股東。因此,民政事務局會支援社企界別的各種推廣活動。

據社福界統計,全港現在有五百多家社企,數量比十年前增長數倍之多。社企的股東只攤分不多於三成五的盈利,部分甚至完全以非牟利性質運作。本港有不少社會企業資金、技術、管理專業源自商界。這側面說明,市民在履行企業公民責任上愈來愈積極,在社福界的參與亦愈來愈多。社企界成為了深化官、商和市民合作的舞台。

近年香港處於經濟轉型期,加上經歷各種金融危機的洗禮,低學歷、低技術及傷殘人士等弱勢社群的就業率堪虞,他們只好領取綜援生活,這深化了香港的貧富懸殊現象。因此,社會企業同時具備社會使命和商業性質,社企在改善社會問題中,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成功社會企業的一大特點是,在營商目標與社會福利兩者之間遊刃自如,兼顧企業管理之餘,亦符合貢獻社會、良心消費等原則。

近年,為了推動社企進一步發展,港府在一三年成立「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並在扶貧委員會之下成立專責小組,監督基金運作。這計劃目的是,在協創機構的三年委聘期內培育近三千位社會創業家,注入近千個意念及資助一百個創新項目。

社會企業在香港發展初期的時候,曾聽到部分個案不能可持續發展,甚或失敗告終。不過,在政府大力推動下,結合過去經驗,同時出現一些社會企業家,令社會出現更多經營不錯,又符合社會目的的社企,例如救世軍家品店、黑暗中對話及東華三院愛烘焙餐廳等。

簡言之,成功社企要有獲利才能可持續發展。同時,市民消費也能做公益,幫助有需要或弱勢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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