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氣轉涼,處理因天涼引發的校服儀容問題真的很考工夫。

許多學校規定,若當天早上七時氣溫在攝氏十二度或以下,或寒冷天氣警告生效時才可穿「街褸」。即是說若氣溫徘徊在十三度左右,學生只能穿那件既老土又不保暖的校褸,內裏要打三、四層底。曾聽說有學校把「街褸」只定義為羽絨,就算學生未能負擔買羽絨,穿一些外觀上完全符合校規規定的黑色無花紋厚身夾棉外套,也會被記過。還有,有學校規定十五度以下才能戴頸巾,對於氣管較弱的學生,如果面對十七、十八度可慘了,因為這種溫度不適合穿厚甸甸的校褸,即使穿着也不能為頸項保暖,但強風吹來易誘發氣管毛病,於是他們惟有搶那些「熱底」(不怕凍)同學的毛衣,幾件幾件的綑在頸上。

以上是我和很多朋友的親身經驗,看着學生們冷得騰騰震,你「捉得落手」嗎?但我們也「隻眼開隻眼閉」不了多少,否則會讓學生以為可以無視校規。只要一日仍未能成功爭取改校規,我們也得爭行這類不貼近實情的所謂規矩,真是少一點忍耐力也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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