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旋律:治亂世用重典
八鄉錦上路恐怖車禍死傷枕藉,意外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但與司機不良駕駛態度肯定脫不了干係。即使撇除今次事件不談,貨車和小巴司機的駕駛態度一直備受詬病,嚴重事故時有發生,當局再不加強監管及執法,難保再有奪命慘劇上演。
相信不少駕駛者都遇過被大型車輛搶線爭路的情況,他們自恃龐然大物,橫衝直撞,險象環生。而小巴司機超速駕駛更非鮮見,尤其是紅van素有「亡命小巴」之稱,即使車廂裝設超速響號系統,司機依然大飛特飛,乘客如出聲制止,隨時招罵。由於紅van多在深宵行駛,乘客沒有太多交通工具可以選擇,加上警方鮮少在深夜執法,令這類司機有恃無恐,意外頻生。
無獨有偶,元朗又發生涉及紅van的意外,推着嬰兒車過馬路的婦人險些遭捲入車底。當然,不是每宗意外都全是司機問題,路人或乘客安全意識低落也是禍因,不過說到底,車輛行走在道上,隨時成為「殺人武器」,駕駛者必須步步為營,只要掉以輕心,足以造成難以彌補的後果。
問題是,現時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刑罰過輕,難以引起阻嚇作用,例如○九年發生的落馬洲六死車禍,肇禍的醉駕司機不過被判囚六年,已是同類案件中最重,根本不足以反映事件嚴重性。治亂世用重典,當局是時候全面檢討交通安全條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