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未來十年的建屋目標由四十八萬個單位,調低至四十六萬個,但這數字仍不可盡信,未來會否進一步減少,真是天曉得。

社會上近年掀起了兩股壞風潮,一是「凡是政府贊成的,我們就要反對」,二是「我的利益比誰都重要」。筆者任職區議員期間不無感嘆,大家明知道香港覓地建屋是如救頭燃之事,一般市民也深明其理。但當落實想在某區加建房屋時,當地居民大多積極反對。在私樓旁邊加建公屋,私樓業主反對;在公屋旁加建私樓,公屋居民也不願意;滿以為在公屋旁邊再建公屋該可以了吧,原來也不行。

已經入住公營房屋的人,自己享受了社會福利,卻不願作少許犧牲,讓其他輪候者也可以有一片安身之地。嚴格來說,他們也不是完全反對其他人享福利,而是你享的福利不能有一絲一毫影響到我的既得利益,哪怕小至附近超級市場多了人排隊購物,使我輪候時間加長了,我也老大不願,你要建屋可以,請離我遠一點。

居民要反對在自己社區增建房屋總有千百個理由,最常用的是影響交通流量,即使有顧問報告顯示該區的交通仍可負荷,居民就是不理,總之一反到底。而社會的風潮是「凡是政府贊成的,我們就要反對」,所以反對者一站出來,不管有理沒理,也會招來很多人同聲拍和,尤其一些頭腦發熱的年輕人更易受煽動。但到這些年輕人將來買不到房子時,又會埋怨政府無能。所以在今天的香港,甚麼也好做,可千萬不要去做政府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