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上月有少年因車禍而送院,可惜搶救不治,肇事司機只墊付了部分醫療費,院方指還欠費五萬而不肯發死亡證,令屍首至今仍在殯儀館未能火葬或入土。強國人人向錢看,惟良心早已全無,像早前有船家,因溺斃死者之家人付不出六千元打撈費,令屍體漂浮三日。此案少年早逝,實在痛心,有謂醫者父母心,但院方為了收錢,不但不安慰人心,反而令死者不能入土為安,如此社會豈不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