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旋律:委員會亂港
如果家中物品太多,慣常做法,一是當垃圾丟棄,一是想辦法安置,例如租用現在甚流行的迷你倉。一間學校因為「獎滿為患」,將二十多年來的獎杯丟棄,的確十分可惜,惹來校友指摘不足為奇,不過如果因此成立委員會,再由委員會定奪日後獎杯去留,是否也太過小題大做呢?
沙田某中學就是因為獎杯太多,沒有地方安置,校長決定把舊獎杯丟掉,只保留近十年的獎杯,結果引起校友不滿,認為校方不尊重舊生為校爭光的心血。校長因此多次道歉,校董會亦責成校方制訂守則,妥善處理學校物資,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有教育團體出謀獻策,建議校方成立由老師、家長及學生組成的小組委員會,商討日後獎杯去留問題。身為校長,連如何處置獎杯也無法自決,不可謂不可悲。而為了處理獎杯煞有介事成立委員會,做法之僵化,同樣令人大開眼界。這就難怪香港早前發生小學女生墮樓慘劇,校方見死不救,原因正是沒有指引或委員會督導所致。
學校是作育英才的地方,大至學生出事,小至獎杯過多,都需要徵詢別人意見,簡直是咄咄怪事。不過,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現今整個政府都是如此水平,事無大小都成立委員會檢討一番,結果花時間噴口水,最終一事無成,徒落得「委員會治港」之譏。學校作為社會縮影,當然無法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