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政府文員四十歲時申請退休,後干犯詐騙罪被判監,○五年又以三十萬元退休金到深圳開餐廳,一年後蝕清光,僅剩每月二千元的長俸收入維生,之後又染上毒癮,繼而加入假信用卡集團,從事製造假卡工作。

任特赦證人減刑五成

他去年承認藏有逾千張假卡、製造假卡工具及販運逾百克毒品「冰」,並任特赦證人指證集團其他成員。昨在高院判刑,法官因被告協助控方,將他的刑期大幅減低五成,判他監禁八年九個月。

被告朱惠霖現年五十九歲,二○一三年九月十日下午,被告在尖沙咀港鐵站將五張假卡交予第三者時,被埋伏警員拘捕。警方之後在其西灣河住所搜出一千一百九十張不同公司的假信用卡、二百二十八張未印圖案未存入資料的空白膠卡、六萬多張偽造的信用卡立體標貼,以及寫卡讀卡機和打印機等製卡工具,同時搜出一百九十一克「冰」。

被告去年在法院承認藏有假文書、藏有製造假文書工具及販毒三罪,今年中以特赦證人身份,在法院指證原名李愛潔的「阿Cat」與其同黨,令李與部分被告罪成。案件編號: HCCC 3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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