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交通意外肇禍車輛逃去,即使證據被毀,亦難過科學鑑證「法眼」。警方和政府化驗師將會對肇事的貨車和的士殘骸檢驗取證,透過科學鑑證和計算,可還原肇禍過程。

嚴重車禍中,若有肇事車輛逃去無蹤,即使事後被尋回,亦可能已被人修復或掩飾損毀痕迹,甚至「唔認數」,其實現時的科學鑑證技術,可以找到證據。政府化驗所有二十四小時候命的現場勘查組,專責分析現場血濺痕迹、重現被更改的車牌及重組交通意外等,去年他們共出勤超過四百次,為警方提供協助。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沙田)應用科學系前講師梅觀全指出,肇事車輛因已離開現場,其後被截獲的車輛,究竟是否真正涉案,警方可透過科學鑑證予以確認。政府化驗所提供物理及化學的測試服務,在物理鑑證方面,可透過兩車的損毀變形程度及胎痕等,推斷撞擊位置、角度及重組意外經過。

料撞擊力22噸可撞扁人

在化學鑑證方面,撞擊時兩車均會沾上對方車身油漆,只要進行檢驗便可證實兩車曾否接觸,即使肇事車輛離開現場後重新噴油,仍很大機會留下蛛絲馬迹。此外,撞車後兩車均會受損,故可將現場遺下的碎片、地上的胎痕,與涉事車輛進行比對。

另英國機械工程師學會院士盧覺強工程師指出,倘以一輛載滿貨的三十噸貨櫃車,撞向一輛約重一點四噸、靜止之的士推算,若將其推前五十米停下,並留下約六米胎痕,可推算出貨櫃車車速約為六十八公里,撞擊力可達二十二噸,盧覺強坦言,人由高處飛墮的撞擊力約為一至兩噸,人體已經不能承受,若受到二十二噸撞擊力,「可能已經成個人扁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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