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屆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多個政黨均揭發選民登記有漏洞,即俗稱「種票」,但至今仍因各種原因未能修補漏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近日發表優化選民登記制度諮詢文件,要求提供住址證明等,收緊登記漏洞。此舉本屬撥亂反正,但多個政黨中人竟然無視上次改革胎死腹中,表現實在令人失望。

政府早在三年多前已就改善選民登記作出諮詢,因為在一一年區議會選舉中,出現了「一屋七姓十三票」、拆卸樓宇仍有選民等。政府當時已建議要求市民登記做選民必須提供住址證明,或強制選民投票時必須攜帶投票通知書,但最後因為各黨派反對,事件不了了之,只是選舉事務處引入網上系統,讓市民可登入查詢及確認其登記是否屬實。

漏洞不改之下,今次區選多個政黨再次揭發上述問題,導致法庭短短一周內要處理近千五宗個案。政府最近再次提出要求新登記及更改住址的選民要提供住址證明,反對選民登記投訴者要有舉證責任,但多個政黨再次表示措施擾民,聲稱會大幅降低市民登記做選民的意欲。現時不少政府或銀行申請都會要求事主提供住址證明,如果行得正、企得正,有意欲投票者不見得會因此而打退堂鼓,相反,可以令有意作弊者知難而退。至於舉證責任,舉報者應盡力提供資料而非無事生非。這兩個建議都屬可行,政黨不應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