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愛得癡纏,惟小情侶之間因未懂得尊重對方和給予空間,結果對愛侶作出精神傷害,甚至暴力行為或性侵等「戀愛暴力」行為。和諧之家過去兩年訪問四十八間中學七千多名初中生,發現近兩成受訪學生已有戀愛經驗,當中一成五曾在戀愛中被暴力對待或對另一半使用暴力,即使是經常「Check(對方)電話或社交網站」亦屬會帶來壓力的精神虐待。和諧之家總幹事陶后華指,若不在青少年時期進行性教育,暴力行為日後或會升級,由精神傷害變成身體虐待,他們長大後更可能引發家暴問題。

一項以初中生為對象的調查發現,有一成半受訪者曾經歷「戀愛暴力」。(資料圖片)

和諧之家為探討現時青少年戀愛暴力的普遍性及其經驗,在一三年九月至今年十月,到全港四十八間中學進行有關調查,以了解青少年在戀愛路上的現況及需要。調查共訪問七千六百三十三名中一至中三學生,結果顯示約一成九受訪學生已有戀愛經驗,其中約五成二對戀愛關係感到困擾,六成一會傾向找朋友協助,三成一會尋求家長、老師或社工幫助。

28%曾被性虐待

調查又發現,有戀愛經驗的中學生中,有一成五曾在戀愛中「曾經遭受戀人暴力對待」或「對戀人使用暴力」。各項戀愛暴力中,以精神虐待如限制空間及社交活動、查電話及行蹤等佔最多,高達四成二;而身體虐待例如推撞、掌摑等約佔三成,而性虐待包括不自願接吻、撫摸及性交佔約兩成八。

曾經歷「戀愛暴力」的受訪者學生中,中一生有十三人、中二生則暴升逾四倍至七十人、中三生也幾近倍增至約一百三十人。陶后華表示,隨中學生年紀漸長,其戀愛經歷及暴力行為的次數及行為亦上升,情況令人關注。

陶后華又指,若不在青少年時期進行性教育,其暴力行為或會升級,由精神變成身體虐待,他們長大後或甚至發展至有家暴問題。她又指,很多時候戀愛時「查電話、行蹤」等已不知不覺間給予伴侶壓力,久而久之會構成精神虐待,認為兩性相處應尊重對方,作出的要求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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