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環保署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遞交文件,建議調高《噪音管制條例》的收費。政府目前根據現行《條例》處理建築噪音許可證及噪音標籤的申請收費,以收回成本的水平,由於費用自二○○八年後沒有再調整,故建議調高兩項申請噪音標籤的費用約百分之九,即由現時四百九十元加價至五百三十五元;至於兩項申請許可證的費用則大幅加價,由現時的一千元及九百一十元增加至一千五百元,增幅達百分之五十。

環保署建議調高處理建築噪音許可證及噪音標籤收費。(資料圖片)

庫房年增300萬元

環保署指自二○○八年至今年中,累積通脹已逾百分之二十五,為達致「用者自付」原則全部收回成本的最終目標,必須要檢討費用。政府目前可根據兩種情況收取申請建築物噪音許可證的費用,分別為進行撞擊式打樁工程及打樁以外的建築工程,費用收回成本比率分別為百分之三十八及四十五,料建議調整兩項費用後,比率會分別增加至百分之四十五及百分之六十八;而政府目前在收取空氣壓縮機及手提撞式破碎機的噪音標籤回收成本比率為百分之九十一,料加價後可收回成本。

假如加費全部實施,庫房收入每年會淨增加約三百萬元,若修訂《條例》建議獲立法會通過後,新收費建議將在二○一五至二○一六年度完結前實施。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