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死」阿伯自製「天價」收費指南,駕「白牌車」為患香港國際機場,劏女遊客兼劫財!六十七歲阿伯駕豪華七人車,專在機場「劏」遊客,劣迹纍纍兼愈發「狼死」,周一在抵港大堂以三百元車資氹訪港的非洲女醫生出尖沙咀,上車後改口索價二千八百八十元,女醫生被屈巨額車資,更被反鎖車內掠去餘下的一百美元才得以脫身。女醫生甫抵港即搭上恐怖賊車,入酒店後向警方發電郵報案,機場警方追查兩日即拉人「除害」,涉案司機重返機場搵食時,涉嫌三宗罪被捕。

警方扣留涉案七人車和展示證物。

警方檢獲自製車資價目表。

女遊客被劫模擬圖
白牌車司機在機場兜搭抵港非洲女遊客,稱可以300港元載她往尖沙咀下榻的酒店。

司機途中獅子開大口,加價至2,880港元,女遊客表示只得500美元。

白牌車司機載女遊客往找換店換錢,取走400美元兌換到的港元。

到尖沙咀後,司機將車門鎖上,取走女遊客僅餘的100美元。

Laila(德國):知道白牌車沒有保險,加上一個人來港,覺得好危險,不會乘搭,會去搭的士。

Leo(德國):有同事在港乘搭過白牌車遭開天索價,會提醒身邊朋友。

遊客煞星案底纍纍

涉案司機姓湯(六十七歲),報住沙田博康邨,自稱任職的士司機。據悉,有人是遊客煞星,有十多次載客取酬、濫收車資、不小心駕駛等前科,又有公眾場所打交等劣迹,至於用作載客的豐田ALPHARD豪華七人車由他登記,其家人稱,湯接Call載客十多年,可能他英文「小學雞」才惹誤會。至於受害女遊客Mosha(三十九歲),是非洲坦桑尼亞的醫生,去年在比利時一間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專門研究在非洲醫治愛滋病的問題。

載往找換店兌港幣

事發於本周一(十六日)晚,Mosha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抵港大堂,被一名男子兜搭搭車,出尖沙咀車資為三百港元,但當她登上七人車後,途中司機突然「獅子開大口」索價二千八百八十港元,當她表示身上只有五百美元,隨即被載到一間找換店,被要求將四百美元兌換為港幣以支付車資,她只好依從。

惟當七人車抵達尖沙咀時,司機又將所有車門鎖上,並由司機位爬到後座,要挾Mosha將身上餘下的一百美元交出,她受驚不知所措,被迫將金錢交出才獲放人,司機即開車逃去。Mosha進入酒店辦理入住手續時,向職員稱遭人濫收車資及被搶劫,獲職員協助,利用警隊網頁的電子報案室服務,發電子郵件報案。

周二早上,機場警區人員查閱郵件後,即時聯絡女遊客跟進,翻查閉路電視鎖定七人車。前晚八時許,探員在機場露天停車場埋伏,發現目標人物和車輛再現身,即上前將他拘捕,姓湯男子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及搶劫被捕。警方在車上檢獲多張八達通卡、收據簿,並搜出兩張自製車資價目表,羅列機場出各區主要酒店的價錢,九龍區車資收費約一千七百八十元,港島區約二千四百八十元,根據機管局網頁的交通工具參考車資表,市區的士由機場往尖沙咀每程收費約二百四十元,今次白牌車司機索價是的士收費的逾十倍。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條例》,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即屬違法,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十二個月至三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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