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墮物可以觸犯非常嚴重的罪行,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刑罰較輕的是判高空墮物罪,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二十八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或容許任何東西自建築物墜下,以致對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者,即屬犯罪,可處罰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陸又指如果個案嚴重,例如墮下的是石油氣罐或者菜刀而引致他人死亡,犯案者可被判誤殺。

秦石邨曾有菜刀及刨皮刀飛墮兒童遊樂場。(資料圖片)

天降飛刀襲兒童遊樂場

根據警方統計,本港去年共有八百七十八宗高空墮物案,受傷人數為一百三十四人;今年單是首八個月,共接獲五百四十三宗,七十八人受傷,情況不容忽視。

公屋的高空擲物事件,較令人吃驚的一宗,是今年二月,沙田秦石邨石晶樓的兒童遊樂場,突有一把三十公分長的菜刀及一把刨皮刀由高處跌下,幸當時無小童玩耍,無造成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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