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豪擲數億港元,購買巨鑽予其千金,並以其英文名字命名之,而其女兒今年只有七歲。真的不是出於酸葡萄心態,但如此重手氹女,實是愛之適足以害之。不是嗎?從小就不懂得何謂佛家八苦中的「求不得」,習慣了眾星拱月,頤指氣使,不難想像長大後會認為去少兩次日本旅行就能買得起樓。此前網絡上瘋傳的「成功需母幹」事件,八十後屋邨仔由於母親改嫁有錢人,終能赴外國入讀航空學校,一圓機師夢,當時很多人嘲笑他只是「好命」,如今看來,除非像那位引咎辭職的大學副校長買博士工廠的文憑,否則入讀後還是得靠自己的努力,與富商千金唾手得鑽,不可同日而語。

同為富豪,西方人教育子女的方法便不同了。美國著名財閥洛克菲勒之父,孩子們要是有急事,可以問他借錢,但到期必須歸還。父母愛子女之心,可以理解,恨不得把天上的月亮也摘下來,但如此一來,也是對孩子們努力獲取成績的一種剝奪。「股神」巴菲特的兒子彼得從事音樂創作,他回憶說,當第一次收到為電影配樂的一百美元支票時,那種從天而降的喜悅令他終生難忘。有意思的是,巴菲特曾對彼得說,他的音樂事業與他的投資生意,同樣有意義。西方富豪往往這樣,明知道子女不能繼承自己衣鉢,乾脆僱個專業經理人,讓孩子們走他們認為合適的路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