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新移民婦人於今年六月二十七日與丈夫攜帶大型行李進入港鐵上水站時,港鐵職員指夫婦違反港鐵附例,擬開出傳票檢控,惟夫婦拒絕提供身份證資料,並強行乘搭列車離開,職員尾隨窮追。夫婦在落馬洲下車後遭其他職員截住,婦人突發難並向其中一名男職員叉頸及將他推跌在地,婦人因而被捕,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她昨認罪獲准保釋候判。

李翠霞

女被告李翠霞(三十三歲)昨透過律師求情指,去年獲准來港與丈夫團聚,一家靠綜援為生。來港定居後,被告難以適應香港生活,壓力甚大,案發當日因感到被港鐵職員歧視,才衝動犯案。裁判官則指事主當時只是執行職務,被告違例入閘卻先發難,案情嚴重,現先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十一月二十七日判刑。案件編號:FLCC 46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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