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早於十年前提出的兒童法案終有「回音」,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公布政府將於本月底完成兒童法案白紙草案,並諮詢四個月,再交立法會審議。為配合法案,政府最快明年上半年設立新的支援中心及熱線,幫助離婚夫婦及兒童輔導等工作。

第三屆兒童問題論壇昨舉行,主要討論兒童法案事宜。法改會二○○五年發表《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本港離婚率持續上升,二○一三年以每千名人口計算的離婚率為三點一人,單親家庭下成長的兒童數目由二○○一至去年增加了百分之十五,令推行香港兒童法案愈來愈迫切。

改設共同撫養權

張建宗指出,白紙草案將提出七十多項建議,內容包括子女管養及探視權等,最主要的改變是將撫養權改為父母雙方責任,去除現有離婚父母管養、照顧及探視子女的法律制度,改為父母雙方皆有全部責任照顧兒童。他認為共同撫養權比單方撫養更優勝,現時子女撫養權需判歸父或母,存在敵對態度。

香港律師會家事法委員會主席何志權認為,在新法案推行的同時,需要新增父母協調人及探視中心,前者負責研究日後兒童法律及保障等政策,後者照顧離婚後父母及兒童的需要,例如交接兒童、心理或社工輔導等。他說美國、英國及新西蘭等地已有相關法例,規管夫婦離婚後,雙方都須負起照顧兒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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