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君容報道】 塗鴉作為街頭藝術,往往因在未經批准的公共空間創作而被視為破壞公物,與「違法」二字掛鈎。常獲邀到訪內地、新加坡及台灣等亞洲地區交流創作的本港塗鴉創作者Rainbo指,在香港街頭自由創作很困難,她曾多次被檢控,現在與商業機構或教育機構合作是另一條出路,將塗鴉以合法方式呈現公眾眼前。

Rainbo與她的團隊CGG的塗鴉作品遍布灣仔適安街牆身。

蒲窩青少年中心開班塗鴉班教授中學至大專學生。(蒲窩青少年中心提供)

Rainbo是本地塗鴉團隊CGG的一員,從事塗鴉創作九年,發展多款人物原創系列,例如「石頭公仔系列」、「蘑菇仔系列」及「青蛙女孩系列」。她認為,噴公仔比起傳統文字塗鴉更能引起公眾共鳴,「塗鴉係一種好自由嘅藝術創作,唔使局限喺室內同畫紙上。」但她指,香港比起其他地區更無法「容忍」塗鴉的存在,有一次她在元朗的坑渠上塗鴉,即遭晨運人士報警。幾年間她被拉過多次,她認為市民因認知不足而產生偏見,「好像地鐵站、巴士站,出現一幅大集團用錢去搭建嘅廣告招牌,你同樣唔想見到,但你又唔會覺得係破壞公物。」

學校主動邀開班

為了開拓生存空間,她與夥伴成立了塗鴉工作室Afterworkshop,與商業或教育機構合作,觀塘的基順學校外牆、柴灣青年廣場的塗鴉作品,均是出自她手筆。塗鴉的路難行,Rainbo一度想放棄,「好多塗鴉嘅朋友都轉晒行做紋身,比塗鴉賺得更多」,但為興趣,無論如何都會堅持下去。

於蒲窩青少年中心開班教授塗鴉的導師Echo指,近年愈來愈多年輕人塗鴉,不少學校更主動聯絡中心請導師到校開興趣班。她希望政府開放更多合法空間予塗鴉者創作,「以西九和九龍東為例,若下下要遞紙申請或寫proposal,根本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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