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由王維基擔任主席的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就不獲政府發出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今年四月高院裁定港視勝訴,下令行政會議再考慮是否發牌給港視。行會及後提出上訴,案件定於明年二月十七日在上訴庭審理。高院昨接納行會的申請,下令暫緩執行今年四月的判決,直至上訴有結果為止。

法官指出,即使行會在上訴聆訊前決定發牌給港視,發牌的決定仍要受制於行會上訴的結果,若法庭不下令暫緩有關判令,可能會浪費行會的時間和資源。上訴聆訊在四個月後進行,多等四個月不會對港視造成大損害。法庭在平衡各方利益後,決定下令暫緩執行四月的判令。案件編號︰HCAL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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