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銀行副總裁夫人在去年十月三十一日於上水站拖篋乘搭港鐵時,被要求將篋過磅,「闊太」拒絕且用篋撞港鐵職員,令對方右腿受傷。她於今年二月十八日的農曆年大除夕在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罪,被判入獄兩周。獲准保釋過年的她昨向高院上訴要求減刑,獲改判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判決時恩威並施向她訓話,既苦口婆心勸她控制情緒,但亦警告她做服務令時:「唔可以擺闊太款,話『我唔做呀,吹咩?』」。

四十四歲上訴人蘆影,其夫於德意志銀行任副總裁,育有十二歲女兒,她昨由丈夫陪同到庭聽取上訴判決。法官游德康感慨嘆氣地問她:「你知唔知你有個好家庭?你知唔知自己幾幸福?……你有支持你嘅丈夫同孩子,唔值得為咗咁嘅事搞到咁樣!」游官又對她說「你係成年人,應該控制到自己情緒,唔可以好似六七歲小朋友咁。如你遇到個同你一模一樣、覺得自己啱晒嘅人,或有暴力傾向,咁點算?當你發忟憎前,停低半秒諗諗!」

游官宣判中途,更指示上訴人用手摸摸面前的犯人欄,叫她:「你望吓丈夫,望吓我,記住呢個感覺。」並稱:「退一步海闊天空」游官判決後警誡她要遵從感化官指示,更特別向她指「到時唔可以擺闊太款,話『我唔做呀,吹咩?』」宣判時上訴人不斷飲泣,但游官向她訓話時卻不停撥弄頭髮,游官亦一度按捺不住問她「你有聽我講嘢呵?」她才回答說有。但判決完成後,她離開時則與律師和丈夫「有講有笑」。

案件編號:HCMA 1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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