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英菲混血少女今年四月從淺水灣豪宅墮樓身亡,從而揭發她與胞妹出世後一直過着無證生活,其母更是逾期留港達二十年,事後少女的父母被捕,二人早前在東區法院分別承認逾期居留、教唆他人逾期居留及無為女兒作出生登記等罪。辯方昨求情稱被告一家過去半年猶如陷入煉獄,二人更願輪流入獄以照顧幼女。裁判官判刑時直指二人行為自私剝削兩名女兒的權利,而逾期居留的女被告並無特殊理由輕判,須即時入獄一年;在案中處於被動角色的男被告,則獲酌情判囚八個月但緩刑兩年。

女被告Garcia Herminia P(左)和男被告Cousins Nicholas Jason昨到庭接受判刑,最終女被告判監,男被告則判緩刑。

兩名被告的長女今年四月從淺水灣住所墮樓身亡。(資料圖片)

菲律賓籍女被告Garcia Herminia P(五十三歲)與時任怡和保險香港區董事總經理的英籍男被告Cousins Nicholas Jason(五十七歲),昨日聞判刑後,與正在接受社會福利署兒童保護令的十五歲幼女皆哭成淚人。女被告步入羈留室前,與丈夫、幼女及多名親友擁抱道別,痛哭的幼女更一度緊抱母親不放,流露不捨之情。

裁判官指,女被告自九四年十一月開始留港,認識男被告時已逾期居港兩年,二人九八年同居,九九年男被告在保險資料加上女被告名字,稱她是未正式結婚的同居伴侶,故他已知對方的逾期居留身份,惟同年對方誕下長女,男被告別無他法下,只能處於被動角色。

裁判官直指兩被告在女兒出生後,仍沒有想過解決方案,令兩女過着無證生活及被剝奪權利,行為十分自私,但亦認同二人已盡量提供最好的照顧及教育予女兒。裁判官稱考慮女被告無特殊求情理由,故要判囚以作阻嚇。至於男被告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持,住所也是公司提供,若他入獄將失去工作,連帶影響幼女的生活;官有感幼女已飽受喪姊之痛,事發後才得以獲發正式身份證及讀書,終可過着一般少女的生活,境況令人同情,考慮幼女福祉下,輕判男被告緩刑。

求情指過去半年生活如煉獄

辯方求情指被告一家事發後不停進出法庭,包括幼女監護權的家事法庭、兒童庭、兩被告的刑事檢控、以及稍後的長女死因研訊等;家中電腦資料及家庭相簿亦遭警方取去助查,過去半年的生活可怕得如陷煉獄,男被告更要服安眠藥才可入睡,又因受藥力影響,至今也不敢駕車。辯方強調兩名被告十分疼愛女兒,有安排私人教學及各種課外話動。案件編號:ESCC 25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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