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消防局舊人欺凌新丁、集體向對方施以近乎性侵犯的猥褻行為已非今時今日的事,至於今次醜聞何以在事發一年才曝光,眾說紛紜,有指源於當事人多次要求調離尖沙咀消防局,被上級查問原因「爆大鑊」後,上級勸喻當事人報警所致。據悉,原來不少消防員都非常抗拒駐守尖沙咀消防局,原因是消防處官員會所正位於該局,逢有大小宴會,該局人員都會被借調到會所「擔擔抬抬」,擦鞋文化令人痛絕。

鞋油捽面 淋浴打屁股

疑遭同袍集體性侵犯、除褲並施以手淫欺凌的消防員約三十歲,服役四年,他於兩年前被調往尖沙咀消防局B隊。知情人士透露,當事人性情內向,鮮與同袍交流,疑因此被孤立,曾遭同袍以鞋油捽面,又曾在淋浴時被人開門打屁股,甚至在寒冬時遭淋凍水再施以「風扇刑」,他疑因長期遭欺凌致情緒受困,一度要向心理醫生求診。

去年發生懷疑性侵事件後,他一直啞忍,直至近日終忍受不住,向上司要求調走,被追問原因下始知「咁大件事」,上司遂勸喻當事人報警,始揭發事件。一石激起千重浪,前線人員前日紛紛在手機群組瘋傳涉案人員被調職的訊息,而分別發生在觀塘及中區消防局的懷疑性侵相片亦因此曝光。

事件「搞大」後,處方昨對涉事人員下停職令,前線人員隨即噤若寒蟬,擔心傳播相片及消息後會惹禍上身,故昨日消息近乎封鎖。有前消防員指除性侵犯的欺凌文化,上級經常以粗言穢語「問候」下級及其家人、向下屬「掟嘢」,亦是另一種欺凌。

平等機會委員會昨晚發表聲明,表示十分關注今次事件,認為有關集體欺凌行為令人無法容忍,有可能觸犯《性別歧視條例》,有關條文亦同時適用於男、女性,以及同性之間的性騷擾,而僱主包括政府部門,不論是否知情或批准,均需為受僱期間的歧視包括性騷擾行為負上轉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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