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電訊盈科旗下公司昨入稟高院,指稱遭一間工程公司阻撓在元朗三個屋苑鋪設通訊線路,對方更擅自在電盈鋪設的線槽等器材裏,鋪設自己的線路。電盈要求法庭頒禁制令,禁制對方的行為,以及裁定該工程公司與屋苑大業主訂立的「合作協議」屬無效,另要求對方賠償。

被告參與多項基建工程

兩名原告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HKT) Limited及香港電話有限公司,均屬電盈集團旗下;被告是萬匯基建(鄉村)有限公司。據網上資料,被告所屬集團從事鋪設光纖、電纜的業務,曾替和記、數碼通等不同電訊商,在深港西部通道、八號幹線、機場及公立醫院等大型基建鋪設光纖網絡及微波發射系統等。

入稟狀指原告在元朗三個鄉郊屋苑包括定福花園、地利黃金閣及旭日花園,安裝及維修通訊線路時,遭被告無理阻礙,又指被告在今年七月起,擅自佔用原告已鋪設、並展示有原告商標的器材內,安裝被告的線路。             案件編號: HCA 22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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