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設立學生貸款原意本為確保大專學生不會因為經濟困難而失去就讀機會,但有學生坦言,其實家庭有經濟能力可負擔學費,但被學生貸款的低息率吸引而申請,對於處方研究向信貸資料機構提供嚴重拖欠人士的負面信貸資料,有學生認為做法合理,亦有人認為處方此舉形同威嚇。

盧同學認為將嚴重拖款者的負面信貸資料交給信貸機構的做法有如威嚇。

管同學說處方欲針對有心拖欠還款的學生設立罰則無可厚非。

理工大學建築系高級文憑一年級盧同學說,申請學生貸款是被低息吸引,「畢業後物價可能會再升,依家借可以贏通脹,會化算啲。」處方計劃將嚴重拖款者負面信貸資料交給信貸資料機構的做法有如威嚇學生:「畢竟佢哋啱啱出嚟做嘢,希望處方唔好對學生太嚴苛。」

理大心理系副學士一年級管同學則指,家庭經濟尚可,但父母希望他自己踏出社會後,自行承擔學費;「加上依家利息唔高,畢業之後先還,屋企可以將啲錢用喺其他地方度,去吓旅行。」他認同應針對有心拖欠還款的學生設立罰則,但擔心會令學生留下不良信用紀錄,對學生日後就業或申請按揭有影響,「希望呢個係最後手段,對真係冇經濟能力的學生唔好咁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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