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醉漢飛腳踢救護員,被捕上警車竟傻笑。現場為柴灣興華(一)邨興翠樓對開,昨晨八時許,有街坊發現一名姓朱(三十二歲)男子滿面通紅,神志不清,狀似飲醉,在上址徘徊,街坊恐有人鬧事,遂報警求助。一輛救護車首先到場,三名救護員將朱帶上救護車,準備送院檢查之際,有人突然發酒癲,起飛腳踢向其中一名身材高大救護員,該救護員腹部被踢中受傷,同袍連忙撲前制服朱。

涉案醉酒男子被捕上警車,面露笑容。

此時警員亦趕至,以涉嫌「襲擊公職人員」罪將朱拘捕。朱被鎖上手鐐及鐵鏈,由警員押上警車,期間,朱疑酒氣未過,一直狀甚輕鬆,在警車上更向到場記者面露傻笑。朱其後送院檢查,受傷救護員亦送院治理。

消防處發言人稱,根據部門行動指引,救護員處理醉酒病人時,需提高警覺,以保障自身安全。如有需要,救護員應要求警方協助。

消防處救護員會總幹事屈奇安稱,救護員要以照顧求助者為首要考慮,一般而言,當警員不在場而求助者又失控,會危及求助者和其他人安全時,救護員會試圖制服或勸服求助者。若求助者帶嚴重攻擊性,救護員還是要顧及自身安全,會先行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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