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扣安全帶問題爭拗,的士遭惡客掟櫈毀窗。昨晨零時許,一名姓林(四十三歲)的士司機,在深水埗接載五名男子,表示前往油麻地吳松街,坐於前排座位男子無扣上安全帶,林好言提醒說:「老細,唔該扣安全帶!」豈料遭人惡言斥罵:「又唔係罰你錢,都係罰我啫!」林見狀拒絕開車,最終對方屈服扣上。

的士車尾擋風玻璃被櫈(圓圈示)掟毀。

當的士行駛途中,該男子疑不服氣,沿途向林怒罵,至抵達目的地,後排四人先行落車,前排男子再指示要往上海街與西貢街交界,他繳付三十八元車資落車,不料的士開行之際,突然傳來巨響,林停車查看,赫見車尾擋風玻璃被人用鐵櫈掟毀,懷疑是剛下車男子所為,惟已不知所終,於是報警。警員到場調查後,列為刑事毀壞案件處理。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F《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第7D條,私家車、的士或公共小巴座位上如設有安全帶,乘客需要佩戴安全帶穩妥繫於其座位上,司機亦要確保乘客戴好安全帶,一經定罪,司機及乘客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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