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因偽造和使用虛假龔如心○六年遺囑罪成而被重囚十二年的陳振聰,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定罪和減刑,案件昨於高院上訴庭續審。上訴庭三名法官聆聽完上訴一方申請提交新證據的陳詞,在休庭商議約五分鐘後,不批准陳振聰利用蕭炎坤、古汉鵬及陳書春三人的新證據上訴。雖然申請受挫,但陳振聰在休庭後被懲教署押解離法庭時,仍向胞弟陳振國和其代表律師展現笑容。上訴聆訊進入尾聲,料今日會審結。

陳振聰被押走時曾向家人和律師面露笑容。

蕭炎坤最後沒有被法庭傳召作供。

蕭炎坤白行一趟

博愛醫院永遠顧問蕭炎坤早前為上訴人陳振聰(五十六歲)提出新證據,聲稱華懋和控方主要證人梁錦濠曾收錢替華懋作證。蕭炎坤早前更為此準備了一份書面供詞,並於昨日下午約四時抵達法院,準備隨時出庭作供。豈料蕭剛抵達高院的時候,上訴庭已決定不需要蕭炎坤作供,結果令他白行一趟。

曾任梧桐寨村村長的古汉鵬,在陳振聰於一三年被高院定罪後,向陳的家人和律師聲稱梁錦濠在原審作供時曾用假文件,惟古及後不願出庭作證。另外,商人陳書春聲稱華懋集團全資附屬公司,曾透過迂迴方法支付五千萬元給華懋慈善基金,以用作應付爭奪龔如心遺產的官司,但陳書春聲稱無時間出庭呈交相關文件。陳振聰原本要求由上訴庭下令古汉鵬和陳書春出庭作供和交文件,但上訴庭亦決定不會採用此二人的新證據。

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則陳詞指,對於假遺囑案開審前,有多達一千五百多篇涉及陳振聰的報道,且大部分屬負面性質。原審法官在指引陪審團時,着他們毋須理會該些報道便足夠,額外的指引反而不好,因會引起陪審團更多的疑團;另外Perry指原審時的辯方律師簡定濤(已故),在案中表現專業及負責任。

案件編號:CACC 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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