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y Soon」到底是多久?一般人相信只是幾分鐘、幾小時、幾天、最多幾個月而已,惟對本港律政司而言,則是「無止境」的代名詞。前特首貪曾涉貪案曝光已三年零七個月,律政司一再承諾很快可以作出決定,但至今未有下文。處理一名貪官竟然比打日本鬼子(佔據香港三年零八個月)還難,真是咄咄怪事!

更叫人瞠目結舌的是,堂堂律政司居然撒謊。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揚言檢控貪曾案「未必需要用盡三個月,三個月內係樂觀」,一副勝券在握的架勢。如今三個月已過,貪曾案依然無影無蹤,律政司辯稱上周收到廉政公署提供的「最新調查資料」,「會在本周內就是否檢控等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分明又是拖字訣。所謂提供法律意見,而非是否就檢控作出決定,更令人質疑是為放棄檢控留下餘地。

其實貪曾案一早被傳媒踢爆,罪證確鑿,將他繩之以法一點都不難,之所以一拖再拖,非因案情複雜,而是有法律以外的考慮。誰都知道,貪曾當年被捧上特首之位,得力於朝廷前駐港欽差的力薦,雙方關係密切,甚至涉及其他見不得光的東西。再說,貪曾還是英王御封的爵士,有洋人撐腰,而港府及朝廷均害怕洋人,因此投鼠忌器決不令人奇怪。但迫於民意壓力,當局不敢輕易決定放棄檢控,左右為難之下,因此只能玩拖字訣,拖得幾時是幾時。

律政司帶頭破壞法治,可謂前科纍纍。君不見,《蘋果日報》及已執笠的《爽報》被控藐視法律罪成,律政司代表公開表明不要求法庭判監,結果一眾被告獲輕輕罰款了事。早前另一批被控藐視法庭的佔領人士獲放生,肇因是律政司未能按時呈交聆訊通知書,這到底是水平不足還是刻意如此,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難為有人提出甚麼特首地位超然論,人們見的其實是超軟、超廢,是扶不上壁的爛泥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