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區選種票 七旬婦准保
【本報訊】 七旬婦人於一一年區議會選舉中,涉嫌明知自己無權但仍在黃大仙龍星選區中投票,事後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項「作出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罪。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三十日預審,期間准被告以一千元保釋。
七十三歲被告蔡熙君,被控於一一年十一月六日,在同年舉行的區議會選舉中,明知她無權在黃大仙龍星選區中投票,仍到鑽石山龍蟠苑商場二樓的香港小童群益會賽馬會慈雲山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的投票站內投票。控方表示案件審訊時將傳召三十六名證人,另會依賴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案件編號:KCCC 3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