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兩名被捕青年以Cosplay活動為由,網購假證及來港買氣槍,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偽造香港警察委任證,要視乎涉案青年有否在公眾地方展示證件及意圖,更重要的是法官的取態。他以警匪電影為例,指戲中演員掛警察委任證拍攝並無問題。至於被檢獲的氣槍則需交由軍火專家檢驗,以確認有否超出法例限制。

去年十月,一名十八歲青年涉冒警呃細路被捕。(資料圖片)

近年警方檢獲多張偽造警察委任證,仿真度均不高,其中今年五月,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子在荃灣一個公園涉嫌出示偽造警察委任證假扮警員,要求搜查一名少女的物品時偷走其財物,其後被捕,被控冒警和盜竊。

另於去年十月,一名十八歲青年冒警呃細路,他以「閃電手」展示偽造警察委任證,向少年借手機後伺機取走,涉冒警、盜竊等罪被捕。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如任何人知道某虛假文書屬虛假,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保管該文書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監禁三年。

另外,如任何人知道某虛假文書屬虛假而保管該文書,又意圖以該文書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以致對其他人不利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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