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港獨激進分子涉嫌製造炸彈案,昨於觀塘法院再訊。五男一女被告仍毋須答辯,控方昨由剛於上周才接手案件的檢控官代表出庭,再一次申請押後以檢視文件及報告,裁判官質疑押後過長及是否「次次換人都要押後」,更一度要求「搵個揸到主意嘅嚟」,要檢控官的上司出庭解釋。裁判官把案件押後兩星期至九月十八日再訊,但提醒控方下次若「無乜好原因」申請押後,法庭屆時可能會批准眾被告保釋外出。

女被告陳卓琳是唯一獲准保釋的被告。

被告依次為陳耀成(無業,三十四歲)、鄭偉成(地盤工,二十九歲)、彭艾烈(電腦技術員,二十一歲)、胡啟賦(無業,二十一歲)、文廷洛(無業,二十三歲)以及女被告陳卓琳(網購代理,二十九歲),控罪指各被告於今年五月二十七至六月十四日,在港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串謀藉爆炸品導致爆炸。除女被告外,其餘被告須還押看管。

案件編號:KTCC 28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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