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頭小野豬死於九龍水塘引水道內,一頭被繩網纏身,另一頭頭部更有血洞,懷疑遭人獵殺。幸好有動物義工拍下可疑車輛資料交給警方,讓警方火速拉人,暫列作虐待動物案處理。

被捕男子供稱,獵殺野豬是作食用用途,原因當然是出於中國人傳統飲食觀念——野味夠補身了。其實,野味跟一般家禽的營養價值並無二致,不外乎脂肪和蛋白質,而當年沙士爆發正是因為人類好食野味才鑄成大錯。事過境遷,人們好了傷疤忘了痛,再次對野生動物大開殺戒,是不是要有比沙士更恐怖的疫症重臨,才會知道驚字怎麼寫?

香港貴為美食天堂,甚麼地方的美食也有,為何還要大費周章上山獵殺野豬?野豬好端端生活在山上,又沒有走入社區鬧事,為何不能還牠們一個生存空間,跟人類和平共存?再說,設下繩網等捕獸陷阱,隨時誤中副車,去年有人在獅子山郊野公園裝設「鴨肉炸彈」捕殺野豬,禍及一名無辜市民手指被炸傷,已是前車之鑑。為了一己口腹之欲而殺生纍纍,何止殘忍,簡直造孽。

現時本港有兩支獲漁護署發牌的野豬狩獵隊,都是港英政府年代遺留下來的,他們可以名正言順荷槍實彈上山獵殺野豬。其實,香港從來沒有野豬傷人的記錄,為何人類總要把牠們殺之而後快?有時候不禁想,到底是野豬的獸性大,還是人類的獸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