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尾,內地兩則新聞頗有意思。

一是內地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在新《廣告法》實施前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工商總局廣告數據中心已正式啟用,可以實現每三天對全國的廣告進行一次二十四小時的全面監測。發現違法廣告後,工商總局就會向地方工商部門派出線索,從而加強管理的力度和成效。針對互聯網廣告的管理,工商總局正在建立全國互聯網廣告監測中心,明年即可實現對互聯網廣告的全面監測。

內地新《廣告法》於九月一日起正式實施,與舊法相比出現了諸多變化,如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禁止利用廣告代言人,不滿十周歲不允許代言,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將被罰款二十萬人民幣以上等。然而,如果不配合使用科學的管理工具,這些規定很可能將淪為一紙空文。

另一則是深圳交警宣布將行人和非機動車的部分重點交通違法納入徵信系統,其結果將對交通違法者未來考駕照、駕駛證相關業務辦理、小汽車搖號申請、居住證辦理業務等事項產生影響,甚或影響其就業、貸款等享受的政策。

行人和非機動車違法是內地交通頑疾,多年來交通管理部門一直強調宣傳、教育、處罰相結合,可惜效果有限:人口較多的河北省二○一四年全年查處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超過六十四萬起;深圳市在二○一五年八月查處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亦超過二點五萬起。究其根本,法不責眾、僥倖逃脫、後果不嚴重等心理,使交通法規沒有得到民眾內心的重視和敬畏。

無論是利用電腦技術監測違法廣告,還是運用社會信用體系解決道路交通問題,都顯示出伴隨科技發展,人們思想的進步和社會管理方法的提升。欲善其事,先利其器。要解決問題,管理者的決心和科學的管理方法,兩者皆不可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