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今次「漏招」引致佔旺藐視法庭案撤控,並不代表案件完全終結。法官及控辯雙方律師均認同,律政司可從頭開始申請訴訟許可重提檢控,亦可向上訴庭申請推翻原訟庭拒絕讓律政司延期的判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會研究判詞並徵詢獨立資深大律師意見,考慮是否上訴,若上訴庭或終審法院最終裁定律政司有疏忽,他作為司長定會負責。

如上級法庭裁定律政司疏忽,袁國強指他一定負責。(資料圖片)

被告包括黃之鋒的另一宗佔旺藐視法庭案,律政司則未有甩轆。(資料圖片)

此外,除昨日的案件,其實尚有另一宗涉及多名知名佔領人士的佔旺清場藐視法庭案,律政司在該案未有「甩轆」,將於今年十一月七日再提訊。該案被告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

昨法官宣判後,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表示,要時間考慮是否從頭開始提控程序,還是就判決提出上訴。袁國強在中午回應傳媒提問時亦表示,律政司會研究判決在法律上是否正確,如獨立資深大律師意見指應該上訴,律政司會考慮上訴,之後才決定是否重新提出檢控。

被問及律政司是否有疏忽及需要問責,袁國強推說要看上訴庭判決,如上訴庭或終審庭接受律政司的說法,便不存在疏忽,相反如上訴後法庭不接受其說法,律政司便一定是有疏忽,而他作為律政司的首長,一定會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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