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二○一三年至今,轉介約四十宗披露個人資料給他人作促銷用途的個案至其他執法機關,僅三宗獲法庭審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承認,此類個案檢控門檻高。有機構「人肉起底」,在多個公共登記冊索取市民個人資料,湊合後再致電予個別人士促銷。黃繼兒承認,要知道查閱者查閱登記冊的目的有難度,認為可立法或以行政措施加強保護登記冊資料。

專員黃繼兒昨在電視節目指出,公署每年收到查詢約一萬八千宗,去年收投訴約一千七百宗,當中約三成可跟進,認為數字反映港人對保障個人資料的意識加強,但未充分掌握及理解法例保障的範圍、權限及責任。他希望任內加強市民保障個人資料的意識及責任。

他又指,該署需時把個案轉介警方跟進,然而因舉證及檢控所涉程序及標準較高,檢控數字不多,又稱若證據不足,就不應把案件交法庭處理。

或採行政手段

黃繼兒指出,或有促銷機構從土地註冊處等多於一個公共登記冊索取市民資料,再湊合資料致電個別市民促銷。他認為,有必要以立法或行政措施形式,加強保護登記冊資料,公署上月已向政府交報告。若立法規管,可規定每人查冊時需列明目的、範圍、內容及如何處理資料等,提供資料的機構亦有法定責任,拿取索取者的聲明,但立法可能需時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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