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通過校方管理層對「佔中」匿名捐款事件的懲處建議,對相關人士作出處分。其中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兩至三年內不得擔任學校管理層、不能接受捐款及不可監督研究;而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則被發信提醒不可再犯。

據悉,戴耀廷在一三和一四年以港大名義收取四筆共一百四十五萬元匿名捐款,真正捐款人至今仍未交代。根據港大收受捐款的指引,港大容許接受匿名捐款,但須可追溯相關人士身份,且款項要來自有信譽的來源。戴耀廷曾強調行動不接受一筆超過一萬元的捐款,以免受到有財力人士的影響,但其所作所為卻一再打破自己的承諾。戴也承諾會交代清楚這些匿名捐款,但時至今日,我們仍未知悉真正捐款人,讓人質疑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牽涉,對戴本人一向宣揚的學術自由又是否有影響。

其中一筆捐款本應用於聘任一名人文學院研究助理,協助其進行有關信仰與法律的研究,但該助理卻被戴借調港大民研計劃處理與佔中有關的全民投票及活動,並未經由校方人事研究。這種校方資金、人員都為其所用,簡直就是以「佔中」為其本職工作。時任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對匿名捐款問題是故意隱瞞不報還是工作疏漏都叫人失望,其責任也不可推卸。

這筆黑金的來源如此遮掩隱瞞,只會令人更加懷疑,若還不交代清楚,只會拖累港大的聲譽。英國泰晤士高等教育二○一五年全球大學聲譽排行榜中,香港院校排名下跌,港大更是跌出前五十位。徹查黑金是要重拾港大聲譽,謹記「明德格物」,更是要重塑香港形象,避免校園為政治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