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悠遊卡公司最近推出以日本AV女優肖像行銷,弄得滿城風雨,有一種意見似認為,凡是持反對意見者皆是迂腐的、自以為站在道德高地的虛偽之徒,對此,筆者不敢苟同。

是的,AV在日本完全是正當行業,明買明賣,沒甚麼大不了。我也不像柯P那樣不吃人間煙火,連這位大名鼎鼎AV女優也不認識(何止認識,還頗為「透徹」),所以,那種反對「販賣性想像」的言論,全是屁話。那些香車醇酒配美人的廣告,不正是販賣各色各樣的幻想麼?

筆者反對,主要是認為這種代言並不合適,悠遊卡就像我們的八達通卡,說到底是「入屋」的產品,大剌剌印上愛情動作片明星肖像,真的合適?更何況是用公帑操作。這不是自以為道德高尚的問題。打個比方,古典樂與搖滾樂面向不同市場,沒甚麼高低之分,但當你欣賞一場古典樂演奏會時,總不能像看guns n' roses樂隊演出那樣,興之所至,站在椅子上隨拍子大叫,當被制止時,你就批評人家「看不起搖滾樂」。同樣道理,你聽搖滾演唱會也不能要求其他人保持安靜,讓你仔細品味低音結他的彈奏技巧。

在這裏順道給AV仁說句公道話。此君在立法會開會時看艷女照片,本質上與看球賽、股市並無二致,故嚴格而言,其綽號該是「不務正業仁」才對。